今天,中共泰州市委分别追授这两名同志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“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”称号
| 招商动态 |2017-06-29
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开展以来,全市涌现出一大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先进典型,王珏、金雨祥2名同志是其中的优秀代表,他们用生命践行“四个合格”标准,是新时期全市党员和基层干部的楷模。
王珏,女,汉族,江苏镇江人,1973年11月出生,2001年6月入党,生前系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、党支部副书记、院工会妇委会主任。2017年5月29日,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,年仅44岁。王珏同志在审判任务繁重、工作难度较大的民事审判一线奋战了二十余年,始终坚守信仰,爱岗敬业,默默奉献,年结案数常年位居全庭首位,无一超审限案件;始终坚守法律底线,确保司法公正,经手的案件无一错案,无一因裁判不当造成缠讼信访,无一因裁判不公不廉受到投诉;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,通过审判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;始终以工作为重,在被确诊为癌症的那几天还不肯休息,写下了几十件案件的案情、焦点、尚待调查事项及下一步工作建议。
金雨祥,男,汉族,江苏泰兴人,1964年4月出生,1999年9月入党,生前系泰兴市济川街道三六村党总支书记、村委会主任。2017年2月25日,因胃癌复发病逝,年仅53岁。金雨祥同志生前长期扎根基层一线,牢记宗旨、不忘初心,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。从23年前放弃“小老板”不干,回村当“穷村官”那天起,他一直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,通过盘活资产、招商引资,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,带动群众共同富裕;坚持把人民幸福作为第一追求,带领村民铺设硬质路面、疏浚整理庄内河道、建设健身场所,村民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;坚持把克己奉公作为对自己的第一要求,办事公正、处事公平、要事公开,不乱花一分钱,把村集体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为民办实事。
为表彰先进、弘扬正气,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、忠诚于党,牢记宗旨、为民奉献,凝心聚力、奋发有为,市委决定,追授王珏同志“泰州市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,追授金雨祥同志“泰州市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”称号。
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王珏、金雨祥2名同志先进事迹作为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生动教材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,引导广大党员、干部以先锋模范为榜样,牢固树立“对照标杆、学习标杆、看齐标杆、追赶标杆”的意识,牢记党员身份,践行“四讲四有”,奋发有为、扎实工作,为建设“四个名城”、打好“两聚一高”主攻仗,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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